党纪学习教育|上海财经大学数学学院举行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中心组第三次学习会

57日上午,根据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上海财经大学数学学院在红瓦楼826会议室举行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中心组第三次学习会。党委书记杨卫东主持会议,院长徐定华,副院长江渝、杨世海,党委副书记刘福忠,党委委员张雁、严阅参加学习并作交流研讨。

副院长江渝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进行逐条领学述学。他表示,工作纪律要求党员认真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不得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得擅自改变工作计划或拒不执行工作安排。生活纪律要求党员在生活中应勤俭朴素,树立良好家风,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或网络空间不得有不当言行。

书记杨卫东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附则进行逐条领学述学。他表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的纪律之下,一是要不断对照,自我反省,时刻守住纪律底线。二是要持续学习,融入日常,不断提升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院长徐定华表示,在工作、生活中必须遵守党纪规定,更须担当作为,在重点工作、日常生活中做表率,反对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主义,做到生活勤俭、作风自律、家风淳朴。

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福忠表示,工作中必须敢斗争、能担当,正确履职,将工作做深做实,生活中注意洁身自好,遵守社会公德,涵养家庭美德,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避免出现《条例》提及的负面清单事项。

组织委员张雁谈到,纪律是保障组织运转的基石,不仅关乎个人的行为规范,更关系到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了。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在生活中,也要注重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

纪检委员严阅谈到,生活纪律是党员个人品德和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注重个人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要把这次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